这些网络谣言的始作俑者,已被依法查处!
为抵制网络谣言,营造清朗的网络安全环境,哈尔滨警方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,依法查处多起网络谣言案件,有效地净化了网络环境。
编造不实信息博眼球
1月18日,洪某某为博取眼球,在网络平台上编造某单位开展内部业务培训工作的不实信息,吸引网民关注,引发传播扩散。经查,洪某某对其编造不实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哈尔滨道里警方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3月25日,马某为增加网民关注度,连续在某短视频平台通过视频剪辑、图文拼接等方式,发布城市建设方面的不实信息,引发大量网民转发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经查,马某对其编造不实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哈尔滨呼兰警方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发表虚假评论引流量
3月23日,孙某为赚取流量,在网络平台一条视频评论区内,发布某地发生火情的虚假评论。经查,孙某对其发布不实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哈尔滨香坊警方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3月30日,王某为增加点击量,对某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一条视频进行虚假评论,抹黑所在地城市形象,并引发传播扩散,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。经查,王某对其发表虚假评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哈尔滨南岗警方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夸大事实评论蹭热度
1月30日,韩某某为蹭取某条新闻热度,在网络平台发布了涉及无偿献血的夸大事实评论,引发网民热议,造成了不良影响。经查,韩某某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哈尔滨双城警方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3月13日,王某为蹭取某热点事件的热度,对网络上该事件的视频进行主观猜想,编造夸大事实的评论,并发布在评论区内,造成不明真相的网民热议、转发。经查,王某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哈尔滨南岗警方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哈尔滨警方提醒广大网民: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不要轻信谣言。恶意编造、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的行为,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请广大网民切实做到不造谣、不传谣、不信谣。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hljzfw.gov.cn/Case_Focus/content/2024-04/26/content_898991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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